转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原有土地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农村土地也确权2027年到期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转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原有土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转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原有土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 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农村土地也确权:2027年到期: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怎么处理
-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怎么处理
一、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农村土地也确权:2027年到期:土地还是自己的吗...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文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1〕23号)文件规定:“依法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于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人民法院可通过司法手段支持保护其按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
以上两个文件都强调了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权益,允许他们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承包到期后,土地还属于原承包人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五十一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优先承包。”第五十二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承包期限到期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意味着,即使某个家庭成员的户口迁出,只要他还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他仍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整个家庭的户口都迁出,那么他们就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也就不能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可以进行保留、退出或流转等。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怎么处理
农村户口迁城市户口后家里土地的处理方式为: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三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四条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转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原有土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转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原有土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