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 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
-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 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3
一、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
宅基地继承人的规定在《宅基地法》中有明确规定,包括宅基地的继承人范围、顺序、手续等内容。
宅基地是指农村宅基地和城市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住房用地,其权属归集体所有。《宅基地法》对宅基地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继承人范围方面,宅基地的继承人应为宅基地的承包人、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继承人顺序方面,宅基地继承人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应当按照比例分得。继承手续方面,继承人应当在继承人确定后一年内,向村(社区)委员会或者乡(镇)提出宅基地继承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继承。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宅基地继承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注重维护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继承人有争议,应该如何解决?如果宅基地继承人之间存在纠纷或者争议,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村(社区)委员会或者乡(镇)申请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宅基地法》对宅基地继承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继承人范围、顺序、手续等内容。在进行宅基地继承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注重维护每一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调解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宅基地法》第十六条 宅基地的继承人应为宅基地的承包人、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宅基地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应当根据继承人的权利比例分得。
二、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份吗
父母的宅基地拆迁女儿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父母房屋拆迁时父母仍然在世,则拆迁补偿归父母所有;
2、父母房屋拆迁时父母已经过世,生前有立遗嘱将房屋分给女儿的或者是赠与女儿的,女儿可以分到补偿;
2、如果没有只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分到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5、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6、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7、附属物的价值,包括围墙、装潢设施、管道、水井等,是指与房屋主体建筑有关的附属建筑物或构筑物。附属物的价值,应体现在,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应对附属物一并评估。
综上所述,如果女儿也是属于被拆迁方,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被补偿人是属于父母的,那么女儿是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相应的拆迁费,这都是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农村宅基地继承新政策2023
202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闹衫裂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液闭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所批准的征地方案;
7、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塌中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
8、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9、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材料如下:
1、拆迁许可证;
2、当事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户口本、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宅基地拆迁继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