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再升级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示范园认定启动推动乡村振兴新篇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现场调研和集中答辩等方式开展本地区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初评工作,并组织各示范园创建单位撰写详尽自评价报告,以及填报精确定量分析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七部门,以自评价报告和定量分析表为依据,通过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对示范园创建单位进行准确识别。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以确保自评价报告真实性完整,并且条理清晰、数据翔实。
二、本次初评基础上,每个省份需编制详细的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新的初评报告。该报告应总结过去(包括首批与第二批)的主要措施与成效,同时展示典型案例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此外,还需明确示范园未违反国土空间规划,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或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说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规定。此外,该文档还必须提供第三批候选单位得分情况及其推荐顺序。这些材料可以由地方政府联合提交,也可以在协商一致后以主管部门名义上报。
三,本次模拟中央统筹与地方主导相结合,将综合考虑模式类型以及区域特色来决定最终结果。在复核了所有申请后,由于名额有限,这些优先排序的申请者有资格直接成为国家级农业创新基地,其余申请者将参与所在地的竞赛,最终根据考察结果按比例被认可为官方指定农业创新基地。本过程中,要特别关注那些需要特殊帮助的地方,如贫困县。
四,请各地高度重视这项任务,与相关部门合作完成本地区所有涉及项目,并在12月20日前提交全部必要文件给中央政府。这包括每个地区的创新的初步记录,以及每家企业对自身能力的全面评价。此外,一旦确定,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此系统将从11月20日至12月20日开放供所有潜在企业访问以便填写(具体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志斌 张宇翔
联系电话:010-68502719 68502732 68501654 (传真)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