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启动民法典全部条文应用于自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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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公布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计划

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启动民法典全部条文应用于自然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公布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计划

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规定,本次遴选将按照推荐、审查、网络评议、会议复核和终审等步骤进行,以确保遴选出的30项成果均为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其中包括10项技术创新、10个产品示范以及10套设备应用。

二、遴选时间表

本次遴选自即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结束。

三、推荐对象范围

以下单位可以作为推荐单位参与本次活动:现代化的产业技术体系,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涉及农业领域的事业部门;企业家;全国各学会协会,以及省级以上地区的農學會。每个单位可推荐不超过一个项目,每位常务理事则可单独提交一项专业领域内的优质研究成果。

四、遴选要求

需从2018-2020年的最新研究成果中挑出符合条件的大型项目。这些项目应满足以下标准:

与国家战略相结合,密切相关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符合绿色发展原则,有广泛应用前景,对未来经济有积极影响;

技术核心突出且经过评价;

应用前景良好,无需再进行中试或熟化处理;

对国粮安全、高效种植作物生产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并提供了现代化支撑手段;

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同时可能带来生态环境保护效果。

五、本次活动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此任务,将其视为年度重要工作之一,为提升整个行业水平贡献力量。

(二)所有推荐材料及承诺书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详见文末信息。

六、本次活动联系人与方式:

联系人:杜勇, 马晶

电话:010-59194497/4449

邮箱:xinchengguo2020@163.com

我们期待您的积极响应与参与,让我们的共同努力促进更好的农业科学研究与应用实践!

发布日期: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