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在自然景观中开始遴选同时宣布民法典电子书将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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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遴选将依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进行,包括推荐

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在自然景观中开始遴选同时宣布民法典电子书将免费下载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本次遴选将依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进行,包括推荐、审查、网络评议、会议复核和终审等环节,最终计划公布30项优秀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

二、遴选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

三、遴选对象

参与推荐有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单位、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以及涉农企业和相关专业学会,每个单位可提交不超过一项每类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此外,常务理事也可个人提名一项专业领域成果。

四、遴选要求

推荐的成果应为2018-2020年的最新成绩,不含不符合条件或已被排除范围内的一般性成果。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国家战略密切相关,与供给侧结构改革绿色发展相符,有广泛应用潜力;

(二)核心技术突出,无需进一步中试或熟化;

(三)对国家粮食安全、高质量重要作物生产具有显著影响,提升现代农业科学与物质基础能力;

(四)具经济效益、大众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工作并积极参与,为推动乡土经济发展贡献力量。该项目将作为年度考核之一。

请于5月20日前发送推荐材料及承诺书至中国农学会邮箱,或联系孙俊立同志确认后邮寄。

联系方式:杜勇/马晶 010-59194497/4449 xinchengguo2020@163.com 孙俊立 010-59193022

日期: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