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同步落实国家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于5月20日2021年在自然环境中全面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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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开展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我们决定在国家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的指导下,继续开展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进行发布。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总体规划 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

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同步落实国家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于5月20日2021年在自然环境中全面启

关于开展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我们决定在国家最新防疫二十条规定的指导下,继续开展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进行发布。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总体规划

根据《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次活动将通过推荐、审查、网络评审和会议复核等步骤进行组织,最终计划公布30项优秀的科研成果,其中包括10项技术创新、10个产品开发和10套设备制造。

二、遴选时间表

本次活动自即日起至5月20日止。

三、遴选对象范围

可作为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企业,以及由中央或省级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高校院系及涉農企業。此外,每个单位仅能推荐不超过一个项目,同时个人也可以提出一项专业领域内的建议。

四、新成果要求

所提交的项目应是最近三年内(2018-2020年)的重要研究成果,除非其不符合遴选条件。提交材料需满足以下标准:

与国家战略密切相关;

有助于改善供给侧结构,对未来行业发展具有潜力;

技术核心突出且具备评价机制;

可以直接应用,无需中试或熟化过程;

对国粮安全和重要作物生产有显著影响;

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五、中间事项说明

各位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并积极参与到科学比拼与推荐中来,将此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部分。请所有参投者在5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及承诺书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杜勇/马晶;联系电话:010-59194497/4449;邮箱:xinchengguo2020@163.com;同时,可联络孙俊立(010-59193022)了解更多信息。

Agriculture Science Development Promotion Center, 8th March,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