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智慧引领乡村振兴新篇章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第三批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认证启动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现场调研和集中答辩等方式开展本地区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初评工作,并组织各示范园创建单位撰写详尽的自评价报告和真实的定量分析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以这些材料为依据,委托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对示范园创建单位进行认证。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加强指导,并确保所有报告内容清晰、数据准确且突出亮点。
二、本次初评基础上,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编写关于本省(区、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的初审报告。这份报告需总结过去两批样本创始项目的主要措施及其成效,以及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明确该区域内没有违法用地,并提供得分情况及推荐顺序。此外,可以由多个部门联合起草,也可以由一个主导部门代表其他部分共同提交。
三,在考虑到中央统筹与地方主导相结合原则的情况下,将根据每个地区推荐名额要求对所选单位进行复核后直接授予“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开发示范基地”称号。如果剩余名额不足以满足所有符合条件的地方,则在七部门根据评估结果按比例分配。在整个认证过程中,要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帮助,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四,请各地高度重视此事务,并于12月20日前将所有必要文件报送至国发改办农业经济司,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此外,还需使用特定的网络系统填写成效分析表,该系统从11月20日开始接受填报直至12月20日结束,每家企业都需要使用其专属账号密码登录完成填充任务。
联系人:郭志斌 张宇翔
联系电话:010-68502719 68502732 68501654 (传真)
国家发改办办公厅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