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部在2022年的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中四种征收土地的情况是否应该被批准

  • 科研进展
  • 2024年12月30日
  • 本年度,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其第四十五条明确了六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为:在国家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县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为了确保法律执行效果,国家自然资源部经过深入研究和多方意见集中的综合考量,并于11月5日发布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简称“试行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期三年。 《试行标准》强调

国家自然资源部在2022年的师德师风十项准则内容中四种征收土地的情况是否应该被批准

本年度,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其第四十五条明确了六种符合公共利益的土地征收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为:在国家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政府批准、县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地。为了确保法律执行效果,国家自然资源部经过深入研究和多方意见集中的综合考量,并于11月5日发布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简称“试行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期三年。

《试行标准》强调,在进行土地成片征收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为基础,同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在进行成片土地征收之前,上级及县级以上政府需制定详细方案,并在此过程中听取各界包括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以及专家学者和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的意见。此外,还需取得相关会议三分之二成员或被征收人三分之二同意作为方案依据。

所提交的方案内容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信息,如位置、面积、范围等;2)开发计划及评估报告。上述方案由下级政府提出,而上级政府则负责审核其科学性与必要性,这将成为审批决策的一大依据。此外,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中组部、省市地方政府也将加强对开发工作监管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试行标准》还将设立四种情况“黑名单”,即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区域大量闲置或未供使用的地块、高效利用率低下的城市新区,以及两年未完成年度开发计划的地块,将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