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411万补助能繁母猪养殖户

  • 科研进展
  • 2025年03月22日
  • 目前,2008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已开始发放。本次补贴金额每头较上年度增加了50元,地区境内4.11万头能繁母猪将获补贴款411万元。 近日,记者从地区畜牧局获悉,能繁母猪补贴的对象是:属地管理范围内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8月龄以上包括经产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负担60元,自治区财政和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40元。

新疆阿克苏地区411万补助能繁母猪养殖户

目前,2008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已开始发放。本次补贴金额每头较上年度增加了50元,地区境内4.11万头能繁母猪将获补贴款411万元。 近日,记者从地区畜牧局获悉,能繁母猪补贴的对象是:属地管理范围内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8月龄以上包括经产母猪,不含后备母猪)。补贴标准为每头100元,其中:国家财政负担60元,自治区财政和县级财政按比例共同负担40元。 补贴资金将在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一”(“一折通”)直接向养殖户发放,不具备“一”(“一折通”)发放条件的地方,经领取人签字并按手印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