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与党宣传工作条例相融合于5月20日2021年在自然景观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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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开展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热情,我部在中国农学会的支持下,将于2021年5月20日前启动本年度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在同期举办的2021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中进行展示。具体安排如下: 一

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与党宣传工作条例相融合于5月20日2021年在自然景观中启动

关于开展2021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等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进一步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热情,我部在中国农学会的支持下,将于2021年5月20日前启动本年度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在同期举办的2021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中进行展示。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总体布局

遴选工作将按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要求,对推荐入围的30项重大科技新成果进行审查评估,其中包括10项技术创新、10个产品示范和10件装备应用。

二、遴选时间表

自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止,为推荐单位提供参予推荐窗口。

三、参予对象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涉及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以及有关国家级学会协会以及省级以上各类组织。每个单位可提交不超过一项代表性项目,每位个人可单独提名一个专业领域内的优秀成果。

四、新进展要求

推荐的是近三年间(2018-2020年)的重要科学发现或创新的实用性较强且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研究结果,其要点应符合以下标准:

与国家战略密切相关,有助于产业结构调整;

具有绿色发展特征,对未来行业发展有积极贡献;

技术核心突出,具备评价依据;

除去初步研发阶段,无需再次试验熟化;

对全国粮食安全和重要作物生产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明显。

五、其他指引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任务,加大力度参与推荐过程,以此作为考核评估现代产业体系与重点实验室年度表现的一部分。

请所有参予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发送推荐材料及承诺书至指定邮箱,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六、本次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这一平台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取得更大飞跃,同时增强公众对乡土文化与自然景观保护意识,为构建更加健康繁荣的人民生活环境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