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哪些入市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由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仓储、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那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哪些?入市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哪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一般包括: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3.过去常说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就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2)建设用地来源、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
(3)净地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权属明晰;
(4)具备开发建设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流程
(1)入市主体向相关部门征询符合入市条件地块的面积、土地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等规划条件,明确土地价格,经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编制土地入市方案。
(2)土地入市方案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通过后,与初审意见一并报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3)采取协议出让或出租方式入市的,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土地入市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出让的,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区级土地审批决策机构以及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将相关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组织土地公开竞价,入市主体按照要求发布入市交易公告。
(4)采取协议出让或出租方式入市的,土地入市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入市主体按照规定公示土地入市结果;采取竞争性方式入市的,由入市主体与竞得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并按照规定公示出让结果。
(5)公示期届满且无异议的,由入市主体与取得土地使用权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出租)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按照约定缴纳土地价款。

总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建设用地来源、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权属争议等才可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