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科技新成果在自然环境下开始进行遴选同时民法典继承法也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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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公布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计划

截至5月20日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领域的重大科技新成果在自然环境下开始进行遴选同时民法典继承法也将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科技成果遴选工作的通知

农学(学术)发〔2021〕2号

为了加强产学研用对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并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科技事业的良好氛围,在中国农学会的主导下,我们将在2021年进行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活动,并在2021年中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高峰论坛期间公布结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计划

本次遴选将按照《中国农业农村重大科技新成果遴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包括推荐、审查、网络评议、会议复核和最终确定等步骤,以确保遴选出的30项成果中,每类有10项,其中包括10项新技术、新产品和10件新装备。

二、时间表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为推荐期。

三、对象范围

可作为推荐单位的有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的科研机构,以及与其相关联的高校部门;涉及农业领域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全国性学会协会以及省级以上地区设立的地方学会等。每个单元可以推荐各类项目不超过一项,而专业委员会则可以个人名义推荐一个项目。

四、条件要求

所提交成果应是2018-2020年的重要科学研究成果,不符合指定范围或标准外,其它应满足以下条件:

与国家战略紧密相关;

有助于改善供给侧结构和绿色发展,对未来的产业进展产生积极影响;

技术核心突出,有相应评价指标;

推广应用前景明显,无需进一步测试或熟化;

对于提高粮食安全水平以及提升重要作物供给能力具有显著影响;

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方面都有明显表现。

五、高度重视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力量参与此次工作,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水平做出贡献。此举也将成为年度考核评估的一部分。

六、本次活动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勇/马晶,

电话:010-59194497/4449,

邮箱:xinchengguo2020@163.com。

联系人:孙俊立,

电话:010-59193022。

日期: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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