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智慧引领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启航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方案和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现场调研和集中答辩等方式开展本地区第三批示范园创建初评工作,并组织各示范园创建单位撰写详尽的自评价报告和真实的定量分析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以这些材料为依据,委托第三方进行综合评估,对示范园创建单位进行认定。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加强指导,并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无误且条理清晰。
二、本次初评工作基础上,每个省(区、市)需撰写一个关于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开发示范园创造性的初步报告。这份报告应该总结过去在首批和第二批项目中的经验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如何改进的建议。此外,还需确认该区域内建设用地符合规划,不侵犯自然保护区或生态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提供得分情况及推荐排序信息。
三,本次展示活动将采用中央统筹与地方主导相结合的策略。七大部门将根据每个地区提供的情况来选择最适合的地方性政策类型,然后根据所提交报告中排序情况对前排名单中的企业直接予以认证;其余企业则需要参与本地选拔并根据评估结果获得认证。在整个过程中,将特别考虑那些脱贫地区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县城。
四,请每个省级发改委高度重视此事,与相关部门合作完成所有任务,并在12月20日前提交所有必要文件到国家发改委农业经济司。此外,还需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通过官方网站填报数量分析表。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20日至12月20日,可以通过账号密码登录进行填报(具体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志斌 张宇翔
联系电话:(010) 68502719 68502732 68501654 (传真)
来源:国家发改委办公厅
日期:2021年11月19日